莫须有罪名是什么罪
时间:2026-07-02 14:13:05来源:“莫须有”一词源自宋代,原意是“或许有”,后演变为指没有确凿证据而强加的罪名。在法律上,“莫须有罪名”并非正式罪名,而是形容一种无中生有的指控行为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 含义 | 无确凿证据的指控,属冤假错案 |
| 法律性质 | 非正式罪名,属不当指控 |
| 历史背景 | 源自南宋岳飞案,秦桧以“莫须有”强加罪名 |
| 影响 | 易造成司法不公,损害当事人权益 |
综上,“莫须有罪名”虽非法律术语,但其背后反映的是司法公正与证据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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