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集体土地征收管理法留用地的
时间:2026-10-14 11:44:08来源:《广东省集体土地征收管理法》中关于“留用地”的规定,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。留用地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,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,用于发展经济或安置村民。该政策有助于平衡征地补偿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,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。
表格展示:
| 项目 | 内容说明 |
| 法律依据 | 《广东省集体土地征收管理法》 |
| 留用地定义 | 征地后返还的国有建设用地 |
| 目的 | 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利益,促进经济发展 |
| 使用范围 | 用于产业开发、村民安置等 |
| 管理方式 | 由村集体统一管理,依法使用 |
(字数:49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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