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1年刘青山张子善是什么职务
时间:2026-01-09 10:20:09来源:1951年,刘青山与张子善分别担任河北省天津地委书记和天津专区专员。两人在任职期间严重贪污腐败,侵吞国家财产,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。
| 姓名 | 职务 | 任职时间 | 事件性质 |
| 刘青山 | 天津地委书记 | 1951年 | 贪污腐败 |
| 张子善 | 天津专区专员 | 1951年 | 贪污腐败 |
此事件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反腐败的重要案例,彰显了党惩治腐败的决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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