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6月可以使用2018年5月的发票入账吗
时间:2026-07-05 11:55:08来源:根据财税相关规定,企业进行财务核算时,发票入账应遵循“权责发生制”原则,即费用发生的所属期间应与发票开具时间一致。因此,2018年5月的发票通常应在2018年入账,不能直接用于2019年6月的财务核算。
| 项目 | 内容 |
| 发票时间 | 2018年5月 |
| 入账时间 | 2019年6月 |
| 是否允许 | 一般不允许 |
| 原因 | 发票与费用实际发生时间不符,违反权责发生制 |
如特殊情况需跨期入账,需提供合理说明并符合税务规定。建议企业按实际业务时间入账,确保财务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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